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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会、团委,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质量管理协会:

经研究,决定2001年9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0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今年是进入新世纪、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200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动员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力求把活动开展得深入、扎实、有效。

二、活动主题

200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新世纪、新质量、新生活”。

三、在全国统一部署的活动

(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9月1日在北京召开表彰大会,对产品质量成绩突出的企业进行表彰,以此拉开“200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序幕。

(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协会联合各有关部门,统一于9月8日在全国各地开展“2001年全国质量月——质量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三)举办“中国质量高层论坛”。论坛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质量管理协会、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联合主办,中国质量管理协会承办。

(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共同组织并主办质量专题文化宣传活动(晚会),于质量月期间在京演出,拟由中央电视台向全国播出。

(五)各地组织开展“名牌产品进商场展销活动”,以进一步推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引导消费。

(六)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有关部门在质量月期间有重点地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活动,统一组织销毁收缴的假冒伪劣产品活动,巩固和扩大全国打假联合行动取得的战果。

(七)各地团委在企业中扎实推进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和“青年岗位能手兴质量”活动,在窗口行业中重点开展“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促销创效”活动和“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并继续联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共青团中央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将在质量月期间,开展推荐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青少年维权岗单位”活动。

(八)由中国质量管理协会组织召开“全国第23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大会”,推动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深入发展。

(九)由中国质量管理协会负责创建《全国质量月》网站。从今年质量月开始,宣传有关质量月活动的内容,发布质量月活动的各种信息,交流各地质量月活动的经验。

(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质量管理协会联合制作质量月电视公益广告、印发质量月宣传材料。各地可根据今年质量月活动主题,编辑、制作各种形式的公益广告,加大宣传力度。

四、有关事项

(一)由中宣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质量管理协会组成“200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质量管理协会组成。

(二)各地区、各行业成立相应的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三)除全国统一部署的活动外,各地区、各行业及广大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

(四)中央和各地新闻单位,要积极宣传质量月活动,对质量月期间一些大的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五)对质量月活动组织得好、成绩显著的地方将于年底进行表彰。

附件:200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二○○一年八月六日

附件:

200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1.新世纪、新质量、新生活
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质量是竞争的核心
3.质量振兴 人人有责
4.实施名牌战略 增强产品竞争力
5.树立质量法制观念 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6.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
7.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8.今天的质量 明天的市场
9.提高质量 创中国名牌
10.打击假冒伪劣 保证产品质量